香港特区政府于2026年9月29日公布《2026年印花税(修订)(第3号)条例草案》,拟落实2026至27年度《财政预算案》提出的措施,放宽企业集团内部资产转让的印花税宽免准则。核心变化为:判断两个法人团体是否「相联」的持股门槛由现行的90%下调至75%,同时将认定口径由「已发行股本」扩大至直接或间接实益权益、表决权等形式,使有限法律责任合伙(LLP)、担保有限公司等没有已发行股本的实体亦有机会受惠。
需要先说明的是:本次修订调整的是集团内部资产转让宽免的适用范围,基础印花税率本身没有变化。草案须经立法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,在通过前,现行规则继续适用。以下内容基于政府公布口径整理,具体适用以官方公布及最终立法结果为准。

一、草案核心变化速览

对比维度 现行规则 草案拟修订
相联关系持股门槛 一方持有另一方已发行股本90%或以上;或第三方持有两方各自90%或以上 门槛下调至75%
认定口径 主要依据已发行股本 同时考虑直接或间接实益权益、表决权等形式
适用主体 以持有已发行股本为判断基础 覆盖没有已发行股本的实体(如LLP、担保有限公司等)
基础税率 不变 不变,仅放宽宽免适用范围

二、立法时间表与追溯适用

关键节点 安排
公布日期 2026年9月29日(政府新闻公布)
刊宪 2026年10月2日
提交立法会 2026年10月14日首读,并开始二读辩论
生效安排 如获立法会通过,将适用于2026年2月25日或之后签立的文书
提醒:追溯适用条款意味着,即使相关文书在修订通过前已签立,只要签立日期在2026年2月25日或之后,届时仍可能按修订后的准则重新评估是否符合宽免条件。是否适用、如何适用须以最终通过的条文及官方指引为准。

三、背景:什么是集团内部资产转让印花税宽免

根据《印花税条例》,相联法人团体之间转让不动产或香港证券,可获豁免缴纳印花税。这一宽免的制度目的在于:企业集团内部的资产划转不涉及真实的市场交易对手,若每次都按市场价格缴纳印花税,将显著提高集团重组与架构调整的成本。
现行规则下,两个法人团体被视为「相联」,需满足其中一方持有另一方90%或以上的已发行股本,或有第三个法人团体同时持有该两个法人团体各90%或以上的已发行股本。这带来的实际问题是:控股比例处于75%至90%之间的集团结构,无法满足现行90%门槛,其内部资产转让须按正常税率缴付印花税。

3.1 修订的出发点

政府发言人在公布草案时说明,由于有限法律责任合伙(LLP)、担保有限公司等新型企业没有已发行股本,其他企业行使对这些企业的所有权时,借助的是股权权益、参与权益等直接或间接实益权益。放宽相联法人团体的定义,可让这类企业同样受惠于集团内部资产转让的印花税宽免。
发言人同时指出,企业扩展和重组经常涉及企业内部资产转移,使更多企业受惠于相关宽免,有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从而提升香港税制竞争力。

四、对香港公司集团的实际影响

集团重组、架构调整以及内部资产划转,是香港公司集团运作中的高频动作,涉及的主体包括香港不动产与香港公司股份。本次修订若获通过,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
  1. 控股比例75%至90%的集团重新获得宽免窗口:此前因持股不足90%而无法适用宽免的内部资产转让方案,届时可按修订后的75%门槛重新评估;
  2. 认定口径扩大降低判断难度:除已发行股本外,直接或间接实益权益、表决权等均纳入考量,部分通过多层持股、表决权安排或受益架构持有资产的集团,可能据此满足相联关系要求;
  3. 非传统法人实体可纳入集团内部转让安排:LLP、担保有限公司等没有已发行股本的实体,亦有机会按新准则判断是否构成相联关系,进而适用宽免。
需要留意的是,宽免覆盖的是「相联法人团体之间的内部转让」。交易是否真实属于集团内部安排、是否满足相联关系的认定条件,仍须结合具体股权与权益架构逐案判断,并以官方指引和最终立法文本为准。

五、集团现在可以做什么

在草案进入立法程序期间,涉及内部资产转让的集团可先做以下准备:
  1. 梳理架构:厘清各关联主体的持股比例、实益权益与表决权安排,评估现行及草案口径下的相联关系状态;
  2. 核对签立时间:整理2026年2月25日或之后已签立或计划签立的内部转让文书,作为后续追溯评估的基础;
  3. 跟踪立法进展:关注刊宪(10月2日)、首读与二读辩论(10月14日起)及后续条例刊宪生效情况;
  4. 涉及复杂安排时咨询专业人士:具体的印花税处理涉及个案事实判断,建议在实施前结合架构、资产性质与税务安排向执业会计师或税务顾问核实。

六、常见问题解答

问:草案公布后,集团内部资产转让立即就能享受宽免吗?
答:不能。草案须完成立法程序并生效后才适用;在通过前,现行90%门槛规则继续有效。是否享受宽免以最终生效后的条文为准。
问:控股比例在75%至90%之间的公司,现在可以申请宽免吗?
答:现行规则下仍按90%门槛判断,75%至90%的持股不满足现行条件。草案若获通过并生效,相关安排可重新评估,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。
问:修订会降低印花税率吗?
答:不会。本次修订仅放宽集团内部资产转让宽免的适用范围,基础印花税率没有调整。
问:LLP和担保有限公司也能享受宽免吗?
答:草案拟将认定口径扩大至直接或间接实益权益、表决权等形式,从而覆盖没有已发行股本的实体(如LLP、担保有限公司)。能否适用仍取决于最终通过文本及具体架构判断。
问:2026年2月25日之前签立的文书适用吗?
答:按政府公布的安排,修订如获通过将适用于2026年2月25日或之后签立的文书;此前签立的文书不在此次追溯范围内。具体以最终条文为准。
问:本次宽免覆盖哪些资产类型?
答:宽免针对《印花税条例》下相联法人团体之间的内部转让,涵盖香港不动产与香港证券(包括香港公司股份)等须缴付香港印花税的文书类别,具体以条例及官方指引为准。

七、关于港星国际

港星国际集团(香港)有限公司(NAVSTA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LIMITED)成立于2006年,是香港持牌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(TCSP持牌,牌照编号TC005588,香港公司注册处可查),也是中港星集团在香港的运营主体,于香港旺角与深圳坂田天安云谷双实体运营,依托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实体,提供香港公司注册与法定秘书服务、周年年审与做账审计、全球公司设立(BVI、开曼、新加坡、美国、英国等)及银行开户配套咨询。本文为政策信息整理,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;涉及具体印花税安排,建议咨询执业会计师或税务专业人士。